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部分罪证******
图:罗瑾、吴旋二人“接力”保存的日军暴行相册,战后被作为南京大屠杀案“京字第一号”证据。
“京字第一号”
•两名中国青年罗瑾和吴旋冒死保存的日军罪证相册,战后被作为“京字第一号”证据提交给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。
马吉影像
•迄今发现的南京大屠杀唯一动态影像,美国传教士约翰.马吉于1937年南京大屠杀期间秘密拍摄。
《拉贝日记》
•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、德国人约翰.拉贝(John H. D. Rabe)从1937年9月到1938年2月间记录的日记,是他目睹侵华日军空袭南京和南京大屠杀的真实记录。
《程瑞芳日记》
•第一部由中国人以亲历、亲见、亲闻记录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日记。
《魏特琳日记》
•时任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院长明妮.魏特琳记录日军暴行的日记。
《东史郎日记》
•日本侵华士兵东史郎于1937年至1945年间撰写的战时日记。
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谭瑞松被公诉****** 记者今天(5日)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、董事长谭瑞松涉嫌贪污、受贿和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、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分别调查、侦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瑞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谭瑞松利用担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,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利用担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(集团)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,哈尔滨航空工业(集团)有限公司董事长,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,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,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,并多次泄露内幕信息,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当以贪污罪、受贿罪和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